信阳市机关事务中心开展《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普法宣传活动

发布时间:2023-02-17 08:45:05|浏览次数:

     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行政办公区环境卫生管理,积极营造整洁、优美、文明、宜居的工作环境,2月14日下午,信阳市机关事务中心组织开展《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普法宣传活动。各科室(中心)业务骨干及保洁服务企业领导20余人参加。
          会上,中心四级调研员、基建物业科科长徐庆旺围绕《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出台的目的、意义和主要内容进行了系统解读,并结合典型事例进行了剖析,推动中心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,为实现机关事务工作法治化、规范化建设夯实基础。
     《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是我市地方性法规,于2017年9月8日信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17年9月29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,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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